各院部、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科函〔2017〕1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有条件申报者根据报奖具体要求准备材料,并按照如下时间安排完成相关推荐工作。
1.意向性申报:即日起至4月14日,请有意申报者与科研处联系,初步审查申报资格。
2.成果登记:4月17日至5月8日,科研处协助申报者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进行成果登记。
3.推荐申报:5月9日至5月15日,科研处协助申报者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
4.校内公示:所有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5日后方可推荐。
5.上报申报材料:5月16日至5月17日将相关书面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科技处及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
联系人:过琳,电话:83758262。
科研处
2017年4月10日
苏师院科字〔2017〕20号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